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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联团〔2018〕52号 关于开展违规发展团员核查整改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6-15访问次数: 字号:[ ]

各学院团委:

  为进一步落实从严治团要求,严肃发展团员和团员管理工作,按照团中央《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发展团员和团员管理工作的意见》精神,根据团中央《关于开展违规发展团员核查整改工作的通知》(团组字﹝2018﹞16号)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在全校范围内对不满13周岁入团和无团员发展编号入团这两类问题进行集中核查、整改。有关事宜通如下。

一、核查对象

  2017年之后发展入团的共青团员

二、核查重点问题

  1、入团时年龄不满13周岁;

  2、无团员发展编号。

三、处理办法

  对于2017年后发展入团的,凡是入团时年龄不满13周岁或者无发展编号、未经本次整改认定的,一律不承认其团员身份。对于入团时不满13周岁、当时发展程序规范、现在已符合入团标准的,由其现在所在团支部召开支部大会重新讨论是否接受其入团,并报上级团委审批认定,入团时间以重新召开支部大会的日期为准。对于当时发展程序规范、符合入团标准、没有发展编号的,由其所在基层团委为其补发发展编号,并在《入团志愿书》封面右上角显著位置加印予以认定。对于当时发展程序不规范、目前仍不符合入团标准的,不承认其团员身份。

四、工作要求

  1.认真做好摸底汇总工作。各学院团委要对2017年以后的发展团员工作进行核查,要确保没有遗漏,精确掌握不满13周岁入团和无发展编号入团团员的名单和数量。

  2.严肃做好整改工作。各学院团委按照团中央和团市委的统一要求认真做好整改工作,有剩余2017年发展编号的,优先分配2017年发展编号;没有剩余2017年发展编号的,汇总相关情况后,向团市委申请分配补发2017年发展编号号段;号段补发本着从严从实的原则。整改完成后,要及时修改相关团员在共青云中的登记信息,将进行北京共青团团员信息与团中央“智慧团建”网站信息数据对接,通过技术手段,存在入团时年龄不满13周岁的、2017年后入团人员发展团员编号不规范的情况将不能完成导入,对于此类情况将视为整改工作未完成。

  3.切实做好团员思想工作。要向相关核查对象讲清楚,这项工作既是落实从严治团的重要举措,也是本着对团员负责的态度开展的。短期来看,可能会对个别没有按规定发展的团员造成一定影响,但从长期来看,规范团员的团籍和档案认定,避免了对团员成长、发展的不利影响。

  4、请各学院团委确保于6月25日前完成全部整改工作,并于6月27日(周三)下午4:30前将核查整改情况报告(如无相关违规情况,提交开展自查情况报告)、《不满13周岁入团团员信息汇总表》(附件1)和《无发展编号入团团员信息汇总表》(附件2)电子版发送指定邮箱,邮件统一命名:“学院-违规发展团员核查整改”;纸质版盖学院公章报送至校团委组织部办公室(北四环校区8B楼0203)。

 

联系人:许擎  64909375

邮  箱:zzbkaopingzu@163.com

 

共青团北京联合大学委员会

2018年6月15日

关于开展违规发展团员核查整改工作的通知.docx

关于开展违规发展团员核查整改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1:不满13周岁入团团员汇总表.xlsx

附件2:无发展编号入团团员信息汇总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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