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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联合大学纪念“五四”运动九十八周年升旗仪式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4-28访问次数: 字号:[ ] 信息来源:团委

各学院团委:

  为向广大学生青年宣传“五四”运动,弘扬“爱国、进步、民主、科学”的五四精神,引领我校广大团员青年坚定理想信念,按照校团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升降国旗仪式的组织和管理工作的通知》(2013年9月)要求,我校将组织开展纪念“五四”运动九十八周年升旗仪式活动。方案如下:

  主题:重温入团誓词  践行五四精神

  时间:5月4日(周四)上午7:00

  地点:各校区国旗杆前(北四环校区南门国旗杆下)

  参会人员:

  1.各学院团委书记;

  2.相关教师代表、学生代表;(注:北四环校区相关六学院每个学院出100名学生代表)

  3.各校区国旗护卫队人员。

  议程:

  (一)7:00  集合;

  (二)7:10  仪式开始;

  (三)7:15  出旗、升国旗、奏唱国歌;

  (四)7:20  重温入团誓词;

  (五)7:25  学生代表国旗下演讲;

  (六)7:30  活动结束

  观旗要求:

  1.观旗学生代表需佩戴团徽。

  2.升旗时所有在场人员都要肃立、端正,保持安静。当主持人宣布升国旗仪式开始后,场内全体人员都要立正站好,面向国旗肃立致敬,脱帽、摘下口罩,并行注目礼。

  3.在升国旗和聆听国旗下讲话的过程中,不许喧哗、走动、打闹、东张西望。

  4.恰逢升国旗时路过的行人要立即停止走路,严肃立正,车辆要原地等候,不得鸣笛,等待升旗仪式完毕后,方可继续行走。

  5.瞻仰国旗、团旗,佩戴团徽、校徽,重温入团誓词,齐唱团歌,进一步加强团员意识教育,增强主人翁意识,用护卫国旗的方式诠释青春。

  职责分工:

  1.各学院团委要认真组织师生代表参加活动,组织好本学院代表的入场、退场的引导,维护好现场的秩序并做好考勤工作。

  2.各校区国旗护卫队应加强训练,确保升旗仪式严肃规范。

  3.各学院团委请于升旗当天上午10:00之前,以“xx学院五四升旗活动材料”为主题,将活动照片和新闻(以“学院名+五四升旗活动”命名文件)发送至校团委邮箱ldtw@buu.edu.cn

  联系人:赵欣                            联系电话:64900929

  共青团北京联合大学委员会

  二〇一七年四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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