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团委、青年志愿者协会:
青年志愿者团体是各院志愿组织命名的以志愿者为主体的先进青年集体,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推进志愿服务制度化,进一步贯彻落实《志愿服务条例》,推动志愿服务理论和实践创新,大力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志愿精神。校团委决定,开展“志愿服务工作示范项目”评选答辩活动。具体安排如下:
一、评选对象
我校志愿者组织参与的北京大型赛事服务项目和基层组织志愿服务项目。
二、评选条件
(一)志愿项目开展时间1年以上,举办次数在6次以上(含6次),学生积极参与;服务项目有固定场所并挂牌的优先。
(二)获过院级(含院级)以上表彰立项的项目优先;
(三)志愿项目具有健全的组织体系,规范的管理制度,成熟的运作模式,良好的评估、总结和发展规划,档案资料保存完整;
(四)志愿项目成效显著、先进典型、有创意、可评估、可持续、并具有一定的社会影响力,有带动、引导和示范作用。
三、评选程序
各学院负责组织初评答辩,并推荐上报3项志愿服务项目;校团委在此基础上组织校级评选答辩,最终评选结果经公示后进行表彰。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认真开展评选活动
在“志愿服务”工作开展的基础上,围绕“四个中心”以实际行动为北京建设做贡献,认真开展考核评估,严格履行工作程序,要通过评选活动切实促进志愿服务工作的建设,提高志愿服务综合素质,塑造“志愿北京”品牌。
(二)扩大宣传,寓教于评,以评促建。
各学院要通过此次评选活动,对志愿服务进行一次服务标准和学习目的的教育。同时要通过评比督促志愿项目进行规范管理,促进志愿服务的活动建设。要通过开展评选工作,表彰先进,宣传典型,在学院树立起一批先进志愿服务项目的典范,真正达到评选的目的。
(三)相关要求
1、请各学院自行评选答辩后上报3个志愿服务项目进行校级评选,并于2017年11月28日(周二)中午12:00前将项目申报表(附件1),项目汇总表(附件2),发送到至buuyvawailian @163.com;
2、校级答辩于12月5日进行,具体事项待通知,请各学院选出一名负责人添加校青协会长倪畅微信,微信号同手机号,便于后期建群发放答辩相关通知及注意事项。
联系人:许擎 64909375
共青团北京联合大学委员会
二零一七年十一月二十日
关于开展2017年“北京联合大学志愿服务工作示范项目”评选通知.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