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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联团〔2017〕72号 关于开展2016-2017年度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11-15访问次数: 字号:[ ]

各学院团委:

  为进一步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深入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正确引导新时期首都青年学生健康成长成才,团市委、市委教育工委、市教委、市学联决定,在全市高等学校、中职学校继续开展“北京市三好学生”、“北京市优秀学生干部”和“北京市先进班集体”的评选工作。校团委根据通知,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评选对象

  参评对象为我校在校的学生和学生班集体(不包括2017级新生和新生班集体)。

  二、评选条件

  (一)“北京市三好学生”条件

  1.政治上积极要求进步,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纪守法,品格高尚,作风正派;

  2.热爱所学专业,善于学习和吸收新知识,勤奋学习,成绩优异,在学术研究、科技活动等方面有突出成绩;

  3.积极参加“四进四信”“青年服务国家”“新青年学堂”等集体活动和社会工作,认真完成党团组织交给的各项工作;

  4.是注册志愿者,且经常参加志愿服务,积极参与社会实践活动,有较强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在志愿服务中表现突出的优先考虑;

  5.积极参加“三走”等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且本年度体育考试成绩合格者,有良好的卫生习惯和健康的身心素质;

  6.曾获得校级三好学生或校级优秀团员荣誉。

  (二)“北京市优秀学生干部”条件

  1.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党的基本路线,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执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

  2.德才兼备,品学兼优,学习刻苦,成绩优秀;

  3.积极主动带领同学开展“四进四信”“三走”“区域化团建”“新青年学堂”“青年服务国家”等活动和各种社会实践活动,具有较强的工作能力,能够创造性地开展各项工作,在引导青年学生成长成才、促进校园文化建设等方面做出显著的工作成绩;

  4.是注册志愿者,且经常参加志愿服务,积极参与社会实践活动,有较强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在志愿服务中表现突出的优先考虑;

  5.具有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的精神,工作作风正派,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

  6.曾获得校级优秀学生干部或校级优秀团干部荣誉的校、院(系)、班级团组织、学生组织和学生社团的学生干部。

  (三)“北京市先进班集体”条件

  1.班级学生干部政治坚定,团结协作,以身作则,紧密联系同学,主动带领同学学习科学理论,经常开展思想政治教育活动;

  2.具有积极上进、乐于助人、是非分明、遵纪守法、朝气蓬勃、文明健康的良好班风,班集体成员均能模范遵守社会公德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3.具有严谨求实、刻苦钻研、勤奋创新、互帮互学的优良学风,班集体成员学习良好;

  4.积极开展“四进四信”“三走”“区域化团建”“新青年学堂”“青年服务国家”等的社会实践活动和文化科技活动,保持良好的宿舍卫生和个人卫生;

  5.班级应为注册志愿者组织,且经常性开展志愿服务活动;

  6.曾获得校级先进班集体或校级优秀团支部荣誉。

  三、评选办法

  2016至2017年度的“北京市三好学生”“北京市优秀学生干部”和“北京市先进班集体”的名额(见附件1)由校团委结合团市委、市委教育工委、市教委和市学联给定的名额,根据各学院团委本年度团情统计数据,综合考虑各学院实际情况按一定比例确定。各学院要按照新确定的分配名额,根据评选标准结合本学院的实际情况进行认真评选。被推荐的三好学生与优秀学生干部,须经本人所在的团支部同意,并认真填写先进事迹登记表(附件2和附件3),推荐为市级先进班集体的登记表由班委会填写(附件4),于11月30日(星期四)16:00之前将各类奖项登记表报送校团委,并将电子版材料(名称为学院+三好学生申报;学院+优秀干部申报;学院+优秀班集体申报)发到校团委邮箱(ldtw@buu.edu.cn)。

  四、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严格把关,公平公正。评选工作应在学院党政的领导下进行,具体工作由共青团组织和学院学生管理部门共同承担,学生会、社团等共同参与。要严格按照评选标准,综合考察评选对象的条件,避免片面重视学习成绩的做法。为保证评选工作公平公正,先进个人的提名须经其所在学生组织充分酝酿,在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后,通过公示等民主程序评选产生,并上报学院党委审批。

  2.扩大宣传,寓教于评,以评促建。各学院要通过此次评选活动,对学生进行一次成才标准和成才途径的生动教育。同时要通过评比督促班集体查找不足,促进学生组织的建设。要通过开展评选工作,表彰先进,宣传典型,在学院树立起一批先进班集体和个人的典范,扩大评选活动的教育和示范作用。

  3.总结经验,完善机制,注重成效。各学院要注意总结工作经验,采取切实可行的办法,完善评比机制,把评选工作与学生的其他各种奖励、荣誉称号及综合测评等工作结合起来,发挥奖项的引导作用,激励学生成长成才。 


  联系人:许擎

  联系电话:64909375

  校团委邮箱:ldtw@bu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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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团北京联合大学委员会

2017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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